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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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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广大群众: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规定和要求,经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同意,自2021年2月10日起至4月30日止,全县规定区域禁止燃放一切烟花爆竹。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禁燃放范围

森林草原防火禁火区、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电力通讯管线沿线、工程建设施工作业区域和居民生活区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禁止燃放一切烟花爆竹。

二、禁燃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法律责任

对通告发布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若尔盖县公安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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