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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募集2021年省级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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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物流业生产与发展,助推我县物流发展壮大,根据《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政府口岸物流办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建(2022)11)精神,现将2021年省级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通如下:

一、支持内容与标准

(一)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围绕工业物流需求建设的大宗商品物流和铁路物流项目;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建设的冷链物流仓储、运输及其包装等配套项目;围绕居民消费需求建设的城乡商贸高效配送项目和农村寄递物流项目。对具有引领示范性、并对地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有带动性且总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进行奖补。

(二)物流数智化项目。支持传统物流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提升改造,支持企业购置标准、专业、绿色环保型运输车辆及叉车、正面吊等物流装备,建设智能仓库及其配套设置,购置立体货架、穿梭车、信息采集系统、输送机、机器人、AGV等自动装置或智能设备。对发展水平高、示范引领强的物流数智化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50%、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三)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上下游产业链,探索涵盖原材料供应、采购执行、仓储管理、库存管理、订单开发、产品代销等供应链管理服务,发展横向配套、纵向延伸的供应链体系。对获评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新评定A级物流企业。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评定公告,对2022年度新评定的第三十四、三十五批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国家5A级物流企业并在我新设立独立法人物流企业且在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给予固定资产投资1%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支持方式及要求

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采取后补贴的方式。第一至三项支持内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支持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家;第四项支持内容采取一次性奖励方式给予支持。

(一)对于政策性支持事项的一次性奖励项目,依据国家相关批准或确认文件,不再开展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一次性下达奖补资金。

(二)对于需要申报审核的项目,采取财政后补贴的方式给予支持。按项目实际投资额比例确定支持金额的,以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验收审计报告或工程决算为准,相关车辆等设施设备的购置以购买发票为准。

(三)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若尔盖县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从事物流、运输、仓储、配送、冷链、供应链、多式联运等业务的单位和企业。

2.具有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资金申报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州物流行业发展方向,投资需求较大,对物流行业发展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申报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应当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引领带动作用较强、建设周期超过1年、实际投资过亿元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建设阶段,跨年连续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单个项目累计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禁止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开展供应链业务为名但实质上仅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业务的项目。

5.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有不良记录,不得享受扶持政策。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资料目录。

2.申报单位填写并经所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确认的《若尔盖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项目实施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概况、前一年营收利税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进度情况、实施成效等)。

4.项目投资证明材料。提供202311日至20231231日项目实施完成部分的支出明细清单(须附相关合同、银行支付凭证、现金签收凭据、发票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

5.企业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证明材料,以及法人及企业无违法违规情况证明材料。

6.承诺书。包括申报企业对所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申报企业对申报项目未曾享受过其他同类专项资金支持的承诺;申报企业将积极配合统计工作,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承诺。

以上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上述要件及顺序要求提供,并统一A4纸双面打印,编写页码后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二)第四项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关于发布第三十五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物联评估字〔202317号),对2022年度新评定的3A级物流企业,从项目资金中直接安排奖励资金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项目评审程序

(一)县经信局结合本重点特色产业及物流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工作。

(二)县商务主管部门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确认申报材料完整性后上报州口岸物流办;同时,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核定项目实地建设情况。

(三)对通过实地核查的项目,由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物流领域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并通过网站等予以公示。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除政策性支持事项的一次性奖励项目外,2021年度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最高限额按照省、州促进物流发展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四)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支持项目,县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审计,核实项目完成情况及投资情况。

(五)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项目现场核查和验收审计情况,研究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州口岸物流办备同意后,按程序予以兑现项目申报资金

五、其他事项

1.在项目评审和验收审计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项目申请。

2.请各项目申报企业按照要求,2023年10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县经信局,县经信局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于2023年1130日前上报口岸物流

联系电话:8962347

附件:1.2021年度省级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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