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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的目标路径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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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阿坝州是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多文化交融、多语言共享地区,处理好民族关系、解决好民族问题、开展好民族工作在我州各项事业中处于重要地位,事关阿坝发展全局,对增进民族和睦、促进宗教和顺、推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基于此,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作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战略部署,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构建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命运共同体。

  实现目标。到2020年,全州50%以上的县(市)创建为省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60%以上的乡(镇)创建为州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70%以上的村(社区)创建为县级及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全面建成具有全国综合示范效应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实施路径。大力增进民族和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两个共同”主题,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历史国情、感恩奋进教育,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价值观,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大力促进宗教和顺。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和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法规,引导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依法治寺管僧、僧尼守法持戒,持续推动“法律入寺”,深入开展寺庙分类管理,扎实推进寺庙财税监管,推进文明和谐寺庙创建,全面提升寺庙管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推进社会和谐。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和“法治阿坝”基层创建;切实抓好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的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民族自治法规体系;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打击毒品犯罪、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孝善和俭”道德传扬活动;大力实施“乡村善治”工程,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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