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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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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展可持续、公开公平公正、基金救助与个人担负相结合、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基本原则”,建立和完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医疗救助基金,切实解决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与看病就医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比如:慢性病未纳入报销的合规门诊费用,以及转院异地就医未能完全报销的合规费用等),避免因经济原因导致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患病得不到及时合理治疗。

二、范围对象

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区域内。

(二)国扶子系统中标注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

(三)确定为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患者。

(四)在基本医保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五)下列情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救助:

1.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原始证明的,提供虚假证明和涂改、伪造原始单据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

6.国扶子系统中标注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家庭全员未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的;

7.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救助程序

1.本人申请: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家庭成员患者在看病就医后,根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渠道解决后未能报销的医疗费用仍然超出医疗总费用10%的,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

2.乡镇审核: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3.县级扶贫部门审定: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后由县扶贫部门审定是否属于国扶子系统中标注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

4.县卫生健康局核算:卫生健康局根据基金管理办法对申请救助金额进行核算。

5.公示:县卫生健康局将审定的救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患病情况、医疗费用、救助金额等信息,公示期为一周。

6.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原则上采用“一卡通”的方式发放救助基金。

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患者医疗费用申报工作原则上自提交之日后,在30日内办结。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01231日。


附件: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医疗救助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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