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为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管理,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成果。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全县重大项目推进的一系列办法措施,在2017年4月5日出台的《若尔盖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规范》基础上修改制订本办法。
三、起草情况
为加大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营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程序,我局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和参照兄弟县市先进经验,起草了本办法,并组织了局相关科室进行了论证,先后修订了3次,并于11月13日向政府26个部门、部分事业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均回复无任何修改意见。同时,于当天经法制办审查,按意见修改后,最终形成了本办法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分共九章40条,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出台的背景、必要性和管理对象;第二章组织领导,阐明了领导机构及职责,建议名单附后;第三章工作程序,主要阐明了招商工作从备案登记、审查、洽谈、签约及后续手续办理的程序;第四章服务与环境保障,主要说明了行政审批及注意事项、时间节点和督办要求,特别强调了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领导分包责任制;第五章、第六章为企业管理和退出机制,阐明了引进企业后对企业的管理约束及退出的规定;第七章经费保障,说明了为保障招商引资工作顺利进行,设立专门工作经费,按上年度招商引资项目贡献地方财政收入的10%确定,由县财政统一拨付。每年由财政拨付的经费数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不足50万元的,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招商活动经费和奖励;第八章为奖惩;第九章为附则,说明了办法的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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