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背景
为规范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2020年2月28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若府办发〔2020〕46号)。
二、起草的依据
由于省财政厅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修订,将部分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原《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若府办发〔2020〕46号)已不能很好满足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为更加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文件要求,对《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若府办发〔2020〕46号)进行了部分修订。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容
修订后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投资概算、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其他事项5个部分。
具体修改有两处,一是对第一点严格审批程序进行了修改。从原文件规定的所有项目提高到总投资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项目,做此修改主要目的是简化投资较小项目建设程序,降低前期费用,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二是新增了第五点。项目业主单位应建立相应内控制度,对总投资在2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程序进行规范,并报送投资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对总投资在20万元以上且不在政府集中采购限额以内的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新增此项主要目的是一方面对总投资在2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对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不需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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