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 阿坝州人民政府|
一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县域实际,发布命令。
二、起草目的
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
三、工作内容
森林防火期为2024-2025年森林防火期为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区为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的区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