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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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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府办发〔202089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和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切实加强汛前防灾工作

(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

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是摸清掌握各辖区、各行业地质灾害隐患发育分布及威胁状况的基础工作,各乡(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本辖区、本行业所涉及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核实排查,对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登记建档,对存在威胁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落实防灾措施、防灾责任人以及监测人员。在排查中如确定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已消除或已无威胁对象的隐患点,应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规定及时上报核销。各单位务必于415日前完成汛前排查工作,并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县级排查工作。

(二)编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落实防灾措施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有效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确保应急抢险处置及时得当,应结合汛前排查成果编制本行业、本辖区具有可操作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组织机构并在预案内予以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必须为乡(镇)长、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预案内容应包括本辖区、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情况、威胁对象、监测预警措施、撤离路线、避灾地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及联系方式等,方案编制完成后于4月底前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并在各乡(镇)、各行业、各辖区内进行公示。

各涉及乡(镇)、部门以及大型在建工程务必在2020415日前,将各辖区、各行业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分管领导或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的职务、姓名及联系电话(附表1);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姓名及联系电话(附表2),以书面表格形式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自然资源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1867442@qq.com),联系电话:0837-2291576

(三)加强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员管理

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地质灾害监测员签订监测合同(协议书),明确监测员工作职责和任务。监测合同(协议书)一式三份,监测员、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各执一份。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签,各乡(镇)可参照“附件3”按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监测合同。按照谁利用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涉及大型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并将各隐患点对应的监测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四)加强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

通过张贴宣传画册、发放防灾手册、宣传单等方式在各辖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重点针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安置区、居民区、公共活动场所、在建工程办公生活营地、施工作业等人员聚居区,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的能力。同时,由县自然资源局在汛期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的集中培训工作。

(五)细化完善防治工作内容

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完善“防灾工作明白卡”、“预案表”“避险明白卡”并发放至涉及乡(镇)、村、监测人员、受威胁群众手中。二是各乡(镇)、部门、在建工程要根据排查情况填制“防灾工作明白卡”、“预案表”、“避险明白卡”,并发放到每一户受威胁群众和在建工程班组长的手中。同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三是各乡(镇)要及时清理各辖区范围内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对已缺失、破损的要及时增设完善,并更新警示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各涉及乡(镇)、部门、在建工程必须在汛期前组织辖区或行业内的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演练完成后应组织参演人员进行总结,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演练总结及相关影相资料于2020520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提高警惕,严防汛期地质灾害

(一)加强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

各涉及乡(镇)和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应急值守及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专人,细化值班值守安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督查考核。2020年全县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时间暂定为51日至1030日。各涉及乡(镇)和部门要于59日前将本单位值班表上报至县自然资源局备查,值班表中需明确每班带班领导及联系电话、值班人员、值班电话。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

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对本辖区和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和防灾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并作好巡排查和检查工作记录,严格执行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巡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要立即落实监测预警措施,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撤离逃生路线和避险场所。

(三)加强监测预警和防灾避险

各乡(镇)要制定监测员考核管理办法,督促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严格履职尽责,加强对各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特别是在降雨过程中和降雨后进行加密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征兆时,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立即发出警报并上报。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在持续强降雨或强降雨来临前,务必做到“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提前将沟口、斜坡、陡崖等地质灾害高危地段内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全力确保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

各乡(镇)和部门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的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并掌握各辖区、行业防灾工作落实情况和每处隐患点的监测情况,严格落实五个到位:一是坚持地灾隐患排查到位;二是坚持监测预警预报到位;三是坚持转移避险措施到位;四是坚持综合防灾能力到位;五是坚持灾害风险防控到位。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防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经抽查发现电话不通或未认真履职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因防灾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因灾人员伤亡事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

1.速报时限。根据《若尔盖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若应急委办〔20201号)要求,在发生中小型突发事件后,各乡(镇)、部门要在第一时间电话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4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电话报告后,15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接到书面报告后,3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

在发生大型、特大型突发事件后,各乡(镇)、部门要在10分钟以内电话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电话报告后,15分钟内电话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接到书面报告后,3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委办、县政府办,发现灾(险)情时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的原则。

2.速报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造成的损失、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三、严防思想麻痹,加强非汛期防灾工作

(一)及时开展汛后隐患点复核

汛后,各乡(镇)、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潜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地段和区域内的人员密集区、分散农户居住地、旅游景区、寺庙、工矿企业和在建工程工棚、山区道路等进行细致地排查复核并逐点登记造册,对每处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与汛后的变化情况进行认真比对,针对排查出的新增隐患要立即落实监测人员,对复核发现有明显变形临灾征兆的,要立即果断采取避险措施。同时,严格落实巡排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通过走访群众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动态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监测和复核情况于1210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二)加强非汛期隐患点监测预警

非汛期(1016日~次年415日)期间要重点加强崩塌、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并做好监测记录,监测频率不得低于每周一次,对发现隐患点出现明显变形位移和频繁掉石等临灾征兆,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果断发布预警信号并提前组织受威胁人员撤离转移至安全区域。

四、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避免建设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我县铁布镇、巴西镇、阿西镇、求吉乡、包座乡、降扎乡、占哇乡等7乡(镇)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达扎寺镇、红星镇、唐克镇、辖曼镇、麦溪乡、嫩哇乡等6个乡(镇)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凡是在该区域内开展各类在建工程、矿山项目建设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严格按照评估报告要求将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各类在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严禁随意削坡取土和弃碴,全力杜绝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附件:附件1

      附件2

     附件3专职监测人员聘(1)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5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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