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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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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府发〔202057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要求,现将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标准

若尔盖县共划分为II个区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I区片36200/亩,II区片26200/亩。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可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若尔盖的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40%:60%

三、实施时间

202011日起

四、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

(一)新标准实施以后报批的建设用地,按照新标准制订征地补偿方案和实施征地补偿。

(二)202011日以后,新标准实施前已批准征地但还没有实施征地的,按新标准进行补偿。

(三)202011日以后开始报批,新标准实施前已依法完成征地的,按新标准补差。

(四)202011日前已批准征地并已实施征地但未完成的,按照老标准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若府发[2020]57号附件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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