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若府发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若尔盖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若府发〔20208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机关各部门:

经若尔盖县“四好农村路”创建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若尔盖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若尔盖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建管养运协调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先行官”作用,将“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示范引领效应,营造良好的农村公路发展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

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创建评选工作。

三、创建目标

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关要求,2021年创建2个县级“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和10个“四好农村路”示范村;对于满足《四川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技术指南》要求的农村公路,由县交通运输局选定为“四好农村路”示范路进行创建。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进全县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四、创建标准

(一)“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1.建好农村路,夯实创建基础

示范乡(镇)所有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乡村主干道路路面加宽改造宽度不小于3.5米,通组路建设率达到100%,改善现有通村公路路面破损状况,行车安全率达到100%。主干道路绿化率达到100%,路域环境整治到位率达100%,确保安防、排水、亮化等附属设施等同步到位。示范乡(镇)辖区所有乡村道路最终达到路面平整无病害,路肩密实无塌陷,绿化到位无缺失,排水畅通无淤塞,路域环境整洁无堆占,道路畅通无隐患。

2.管好农村路,保障安全畅通

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推行乡(镇)、村、组三级养护管理体系,建立乡(镇)有监管员、村组有护路员、养护员的护路养路队伍,切实做好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3.养好农村路,提升服务水平

示范乡(镇)辖区内所有村级道路列入日常养护,村级公路养护实现常态化,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推行多元化的养护模式,村道的养护,要充分发挥沿线村民积极性,通过道路养护员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和村民签订领养协议,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按照“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的要求,建立起主要领导负责的“路长制”,逐步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

4.运营好农村路,服务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所有示范乡(镇)通客车。完善物流和通邮基础建设,基本建成覆盖乡(镇)、村的农村物流网络。

(二)“四好农村路”示范村创建标准

1.示范村辖区内所有通村主干公路硬化率达到100%,宽度达到3.5米以上,通组路建设率达到80%,改善现有通村公路路面破损状况,村道实现通畅无病害,行车安全率达到100%,主干道路绿化率达到100%,道路附属设施齐全,道路环境优美,道路绿化种植到位。

2.示范村有稳定的养路护路机构,有村规民约和爱路护路条款,村级道路养护人员落实到位,养护资金有筹措机制,养护资金有年发放台账。

3.示范村区域内所有通村公路列入日常养护,推行多元化养护模式,村级组织要与养护人员签订养协议书,制定村级养护考评机制,道路养护工作开展有实效。

4.示范村通农村客运,设有招呼牌或招呼站,客运设施保持完好并正常使用,农村物流、电子商务、邮政快递延伸进村,基本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网络。

(三)“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标准

1.建设好:成线性或网带状,与产业、旅游景点结合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好,改善提升标准高,路基稳固碾压实,路面平整耐久强,档防排水工艺精,安全设施设置齐,服务设施同步建,监管到位质量优。

2.管理好:管理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巡查处置全覆盖,路产路权维护好,乱修乱建必纠正,桥隧监管不放松,超限运输严管控,路侧接道需审批,公路畅通无事故。

3.养护好:养护措施应健全,巡查到位早处置,安全防护有设施,路基稳固无损坏,路面平整无病害,排水边沟勤疏通,绿化美化好景观。

4.运营好:城乡客运一体化,以人为本谋发展,客运线路优配置,客货运邮齐发展,强化监管保安全。

五、奖励措施

经评审合格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由县人民政府授予若尔盖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荣誉称号。县人民政府对示范乡(镇)、示范村分别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方面予以倾斜。

对县政府授牌的示范乡(镇)、示范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不定期暗访和抽查等形式组织开展资格复核。复核结果符合认定标准的保留称号;不符合认定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经整改符合认定标准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报告和复审申请。

县人民政府授牌的示范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人民政府撤销其荣誉称号:

(一)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影响考评结果的;

(二)资格复核发现不符合认定标准,整改后仍未达到考核标准的;

(三)发生较大交通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较大及以上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对“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评选工作。乡(镇)级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创建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抓好组织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乡(镇)要将创建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对建制村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切实加大对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的资金投入,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重点倾斜与支持,县交通运输局要争取上级创建资金,县财政根据农村公路管理经费和养护经费的实际需求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增长机制。同时乡(镇)要加大创建资金的筹集力度,对创建资金要明确列支重点,并按时足额到位,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若尔盖县“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创建实施方案》的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