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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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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府办发〔20213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若尔盖县“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4



若尔盖县“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安全和市场秩序,按照《阿坝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阿州市监发〔202097)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201224日至2021331日,在全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以下简称“春雷行动202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好全省“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会议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守护民生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决策、州委州政府部署落地见效      

(二)行动目标

针对我县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持续深入、科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物流“物传人”途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推进“长江黄河禁捕”、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维护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整治旅游市场虚假宣传”等工作,保持整治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疫情防控安全和市场秩序

(三)行动主题

按全州统一部署,本次专项行动的主题是“防疫治乱保安全,提质稳增促发展”。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元旦春节,购销两旺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安全风险易发高发“保安全、促发展”是维护市场稳定的重要任务,一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监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整治各类市场乱象,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空间更大、活力更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二要加强长江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三要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持续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春雷行动2021”专项行动主要分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整治旅游市场虚假宣传”等7个执法子行动;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整治收售死因不明畜肉利剑专项行动”为我县“春雷行动2021”的自选子行动,坚决取缔加工死因不明畜肉“黑窝点”“黑作坊”,各责任单位要定期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深化联合执法、提前介入、案件移交、协调查办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坚持信息互享、工作互动,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

(一)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强化“人物同防”,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着力防范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成为疫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重点内容: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以及县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冷链物流工作专班)的工作安排,扎实有效推进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查冷库风险隐患。全面检查冷库的经营资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温度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定期测定、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冷冻冷藏食品。严厉查处不按要求备案、管理冷库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查防控责任落实。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三证明一报告”(即:海关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以及是否设置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查重处入川首站没有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货物追溯信息不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是否落实从业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要求。是查追溯制度执行。重点检查入川首站、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川冷链”平台注册,是否上传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检查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如实记录,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严厉查处冷链食品追溯数据不完整、贮存管理制度和进出库台账不齐全、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不相符等违法违规行为。是查场所环境卫生。重点检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卫生防疫措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有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对没有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实施警告、处罚等措施。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抵制信息化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的,以及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依法依规严查重处。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知识产权“护航”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按照“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

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围绕“四川河曲马”“若尔盖牦牛肉”“若尔盖藏系绵羊”等地理标志,加强地理标志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和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函字2019229号)要求,加强对驰名商标的重点保护、及时保护、援引保护工作,严格查办涉及驰名商标的侵权案件。二是治理专利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流通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专利违法行为查处。大力整治电商领域专利违法行为,加大跨区域电商领域专利侵权打击力度,严查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三是查处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经营者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后非法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对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惩处力度。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积极设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立健全商业秘密行政保护机制。科农、司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接,建立健全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护密合力。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公安局、司法局

(三)“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中共阿坝州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长江黄河上游生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要求,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黄河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供销产业链,保护长江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重点内容一是紧盯餐饮经营环节开展重点整治。依法查处餐饮经营者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是紧盯集贸销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经营者运输、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是紧盯网络交易环节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监测和检查发现网络电商平台存在禁限售渔获物、非法捕捞渔具等违法违规信息,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并及追究法律责任是紧盯广告宣传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对传统媒体、新媒体、重点经营场所、户外广告等平台场所发布的属于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涉及“野生鱼”“野生江(河)鲜”等野生动物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部门的协同配合,理顺合作机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共享监管信息;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协作,对企业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捕捞”“野生鱼”“江(河)鲜”“渔港”等字样的新申请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对转产经营者和退捕渔民进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注册登记。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

(四)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和重大风险,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专项执法行动,夯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行动重点: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以涉氨制冷、硝化、精细化工等企业使用的反应釜、空分装置、快开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为重点,集中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报废特种设备以及非法充装等突出问题。二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学校、医院、商超、旅游景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非公路旅游观光车等主要设备,集中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设备维护保养较差,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三是开展工贸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以道路交通、水利、铁路等重点工地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和企业使用吊运起重机械以及仓储物流使用的叉车为重点,集中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未持证、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四是严肃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持零容忍、出重拳,切实治理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戒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围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重点内容:一是强化对重点市场的治理。开展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的重点治理。二是强化对重点主体的治理。开展对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重点治理。三是强化对重点品类的治理。开展对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的重点治理。四是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对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等污染物质超标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以及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

(六)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检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强化风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重点内容:一是整治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以人口密集区、城乡结合部、乡镇药品零售门店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单位),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涉及的药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整治,严肃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行为。加强疫苗配送单位和接种机构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配送、接种单位严格落实冷链运输、储存等要求。二是整治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线上”与“线下”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假冒伪劣的医用口罩、额温枪、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等防疫物资流入市场进入医疗机构。加大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力度,重点查处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发布虚假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定期开展监测数据分析,快速、妥善处置风险信号,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药用械安全。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七)整治旅游市场虚假宣传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着力解决旅游市场中药材打粉增量、假冒风干牦牛肉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舒心、安心、放心”工程,全面提升我旅游形象,为省州两个旅游发展大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

重点内容以景区景点、旅游沿线购物店(点)为重点,通过开展巡查检查、梳理旅游投诉、开展抽检送检等方式,严厉打击商品质量不合格、虚构事实误导消费,中药材打粉增量销售,风干肉拆分包装销售、假冒风干牦牛肉,以及旅游商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文化体育和旅游

(八)整治收售死因不明畜肉利剑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结合2021年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整治肉制品经营的不良行为,干出亮点工作,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对全县冷库、冷冻食品经营户、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重点检查上述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合法的主体资质;有无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死因不明的冻肉及冻肉制品;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检察院、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公安局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

20201224日,全县全面启动(8个执法子行动迅速安排部署、科学细化方案、立即组织实施)。20201224日至1231日,牵头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主动向县党委政府汇报行动情况;要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行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

202011日至2021331日。各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总结评估

行动结束后,县市场监管局要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州市场监管局制定的考核评价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各部门“春雷行动2021”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表扬,并适时开展全县总结表扬,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做好本级评价总结工作,梳理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提高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牢记使命责任担当“春雷行动2021”确定8项专项行动无一不关乎民生“春雷行动2021每一项工作,都是政治任务。市场监管务必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发扬拼搏精神,做好高原市场监管卫士。

(二)强化配合,有效加强部门联动。牵头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要树立一荣俱荣、一辱俱辱的一盘棋意识,牵头开展好“春雷行动2021;查办案件的数量是检验行动效果的主要标准,要细化考核评比办法,将查办案件数、案件录入率、移送案件数量及重大案件查处等重要考核指标作为目标,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和行动要求,强化与科农经信、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建立健全案件移交移送、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

(三)创新机制,严防死守安全底线。在岁末年初的特定时节,要创新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精准化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安全风险,科学指导并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规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化“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技术平台手段,加强追溯管理。强化综合监管,有效发挥机构改革后的叠加优势。

(四)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宣传造势。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春雷行动”金字品牌影响,积极营造良好行动氛围。同时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经营者,引导消费者;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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