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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及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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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府办发〔20216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若尔盖县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及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


若尔盖县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及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阿坝州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及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县房屋安全管理,深刻吸取山西省襄汾县饭店坍塌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预防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现定于2021120日前完成我县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及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动员部署工作。20211月底前要求基本完成城镇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以及农村经营性房屋的排查工作,并完成城镇既有和城镇在建房屋建筑及人员聚集场所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录入工作。20216月底前重点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全面的录入系统。202112月底前开展全面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为全县所有城镇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及人员聚集场所,重点对全县城镇居住建筑及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疫病集中隔离场所、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院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排查整治重点

1.安全风险排查整治重点。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承重结构或重塑空间形态,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违规装饰装修导致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的房屋建筑;九是外墙保温材料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易燃可燃材料,建筑外墙饰面脱落、外墙保温层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结构松动、受洪涝灾害威胁严重的房屋建筑;十是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然在用的房屋建筑(老旧危房);十一是在建项目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和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2.人员聚集扬所安全风险排查重点。一是疏散距离、指示标识谈置、防排烟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二是防火分隔是否完好有效;三是消防水系统设置、报警系统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且完好有效;四是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等。

三、工作机制

专项排查工作下设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专项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报表,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部署

(一)动员部署(2021120日前完成)

本次排查整治及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思想重视、坚定政治站位、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分利用广播电视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二)排查摸底(20211月底前)

20211月底前,结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基本完成城镇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以及农村经营性房屋的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并完成城镇既有和城镇在建房屋建筑及人员聚集场所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录入工作。

(三)重点整治(20216月底前)

1.结合实际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通过对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排查辨识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要同步推进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排查整治,使两项工作有机结合、无缝衔接、统筹推进,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指导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自然资源负责指导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周边安全进行排查,水利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2.建立排查信息档案数据库依托省级信息平台系统,针对城市和农村等不同类别房屋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与“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系统无缝衔接实现信息采集、隐患排查、安全鉴定和动态管理等功能,并将排查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录入系统。

3.积极开展房屋安全性坚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部门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我县简易鉴定规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重点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公益性服务型建筑进行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房屋结构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等进行评估或鉴定。

(四)全面整治(202112月底前)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负责监管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予以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易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2.抓好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为重点开展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时限要求等。要按照轻重缓急做到边查边整改,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整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3.推动集中整治。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

(五)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城镇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以及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建设管理制度。要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条例,切实履行建设审批、监管和服务职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国家层面相关法律规章,不断健全建设标准规范,完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二是完善房屋管理机制下沉监管力量,建立健全相关建设管理机构,达到上下联动、有规可依的目的,确保建设、审批、监督管理的合法、合理、合规,确保建设监管不留空白、没有死角。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对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验收、经营许可等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以及存在违法建设、出租、改变功能用途等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建筑安全使用知识,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

五、责任分工

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同心勠力的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县住房建设,牵头组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对未批先建、未按照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无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房屋建筑、安全责任和风险防控不完善等情况开展监管、整治和处理。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全县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的房屋隐患排查整治。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

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民族宗教局:会同统战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公安局:负责指导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及隐患排查整治

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县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将此次整治工作开展所需的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管理,并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对违法违规的房屋建筑开展监管、整治和处理。

县水务局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

县文化体育旅游局负责指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协调应急场所安全风险整治排查工作,指导危化品生产经营、工贸行业企业房屋建设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应急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全县既有房屋建筑消防安全和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排查。

其他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经费。社区(村)要主动作为,集中人员力量,按照时间节点强力组织推进。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抓紧排查,尽早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尤其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要迅速、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发生新的倒房事故。各乡镇相关部门务必20211前完成既有建筑安全大排查的工作,并完成城镇既有和城镇在建房屋建筑及人员聚集场所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录入工作202112前必须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基本建立好档案资料。

(三)强化督促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城镇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以及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县纪委监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以及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附件:1.若尔盖县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及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指挥监管平台操作手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附件1

若尔盖县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及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对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以及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研究解决整治清查中重大问题,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和人员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长: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青娜姆 县教育局局长

   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局长

尕让桑格县民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伟 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意希甲措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周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具体承担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孟长承同志担任负责主持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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