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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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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府办发〔202161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若尔盖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3



若尔盖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着力解决我县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构建与教育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教育现代化、助推若尔盖“教育鼎兴”,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创新督学配备与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机制为突破口构建“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督导发挥“利齿”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县级有关部门、乡镇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主要目标到2022年,建成机构完善、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若尔盖特色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在督政方面,重点完善对乡镇、学校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在督学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定标准,建立县、乡分级分类工作机制,指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形成标准科学、目标分层、多级评价、多元参与、学段完整、评估精准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有力支撑。

二、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成立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主任,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的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局、县民族宗教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县市场监局、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共青团县委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与政府教育督导室合作办公,单独核定编制,根据教育规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一次综合督导,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教育督导规章制度。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重大事项和督导结果做到及时向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

积极落实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制定议事规则、工作规程,明晰成员单位的职责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系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履行应尽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工作。

三、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

强化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进一步健全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每年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委、州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主要包括教育发展规划落实、教育规划布局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民族教育发展、办学标准执行、教育经费投入与效益、教师编制待遇保障、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和教育扶贫等情况。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监测复查工作,完善控辍保学督导与问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对重大教育突发事件及时开展督导。

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督导。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思政课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完善督导责任区和挂牌督学制度落实常态督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学校综合督导年度计划原则上,学校校长在一个任期内,要接受一次综合督导评估。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完善自我督导体系,优化学校内部治理,提升办学能力与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

统筹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建立健全由教育督导机构统一归口管理,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评估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估监测指标体系,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评估监测。认真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义务教育各学科学习质量、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等评估。

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坚持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定期督导与不定期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信息技术手段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督导”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督导机构牵头制定各类督导计划,优化督导流程,简化督导环节,控制督导频次,切实减轻乡镇、学校负担。

四、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

完善报告制度。制定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办法。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均要形成督导报告,并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等载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予以曝光。

十一规范反馈制度。做到及时、实事求是向被督导单位反馈督导结果,逐项反馈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凡涉及重大事项的督导检查,教育督导机构要向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反馈督导检查情况。

十二强化整改制度。做到维护教育督导严肃性,做到“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的单位,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被督导单位督办通知被督导单位要针对反馈问题全面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被督导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承担监管责任指导督促被督导单位落实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要负连带责任。

十三健全复查制度。建立“回头看”督导事项机制,针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建立问题“销号”台账,随时掌握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十四落实激励制度。县委、县政府对教育督导结果优秀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表彰或表扬。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资金项目分配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十五建立通报制度。对教育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教育督导室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教育督导室视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

十六严肃约谈制度。教育督导室做到建立约谈制度,制定约谈管理办法。对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教育攻坚任务严重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下降,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单位,由教育督导室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严肃认真、严格程序、明确内容,形成书面记录,并根据情况报送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备案,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七压实问责制度。教育督导室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制定督导问责管理办法,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对目标任务未完成、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阻挠、干扰和不配合教育督导工作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因履行职责严重失职导致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以及威胁恐吓、打击报复教育督导人员的被督导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教育督导中发现的违法办学、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及学校合法权益、教师师德失范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责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

十八配齐配强各级督学。教育督导室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按照学校数学生数等实际,综合考虑工作任务、地理因素、交通条件等,建设一支讲政治、敢担当、业务精、数量足、结构优,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做到督学按与学校数1:5的比例配备,学生数较多的学校可提高配备比例。同时专兼职督学的具体比例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十九创新督学聘用方式。结合我县教育督导职能和实际情况,从人大、政协、群众组织、民主党派和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中,聘用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经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且退休时间不长身体健康的行政干部从事督政工作从学校、科研单位中聘用一批业务优秀、工作敬业、有多岗经验且退休时间不长身体健康的校长、教师、专家、科研人员,从事督学和评估监测工作。

二十加强督学专业能力建设。建立督学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范围,实行全员培训,新聘督学必需进行岗前培训,切实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督学全年参加业务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积极探索具有校长职级和教师职称背景的督学正常晋升职级和职称机制,提升专业发展空间。

二十一强化督导队伍的管理。建立县委、政府对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制度健全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监督,完善教育督导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督学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办法,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积极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到位等情形,由督导机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工作约谈、限期改正直至解聘。督学因自身原因提出不再担任督学职务申请的,经核实后予以解聘。督学及督导工作人员要恪守职业操守,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对督学的违纪违规行为,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公开责任挂牌督学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

二十二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完善教育督导法规,加快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使教育督导各个方面、各个流程、各个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鼓励支持督学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协同。

二十三加强教育督导条件保障。县政府将教育督导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教育督导机构统筹使用。县财政人社和教育部门研究出台具体标准和相关办法合理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县政府在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方面,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独立有效开展。

二十四加快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相关资源和信息,逐步形成由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七、工作要求

二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教育督导工作汇报、研究教育督导工作、解决教育督导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二十六加强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到加强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落实情况要作为对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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