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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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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府办函〔20222号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7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强化《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修订)》执行落实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议事决策质效,结合若尔盖县实际,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精准把握决策范围。常务会议事决策范围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实质突破的政策文件、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风险事项、跨副县长分工且需全面协调(确认)的决策事项,以及须以常务会形式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周知、讨论的事项。对属于议事决策范围的事项常务会组成人员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提请常务会审议常务会组成人员按职责分工和权限可予决策或通过其他会议能够议定的事项原则上不提请常务会审议。

二、从严组织议题审查常务会议实行一事一请、一事一议常务会议题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和分管副县长审核后,依次常务副县长、县长确定或由县长直接确定对需上会审议的议题议题承办部门(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深入研究论证对其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进行评估论证并由承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关负责确保所提请审议事项事实清楚、符合政策、意见明确、要素齐全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由议题承办部门(单位)对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审查意见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应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支撑材料有必要的还应附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方案等辅助材料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对上会材料审核把关确保要素齐全、程序完备、格式规范(具体见附件)。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常务会议题文责自负坚决杜绝错字、漏字、要素不全等情况发生,文件内容有误的县政府办公室予以通报。

三、化意见征求环节常务会议题应在会前分送各副县长、参会部门审阅。未经规定程序审定或协商一致同意的,上会议题不得临时动议汇报单位不得汇报与上会材料无关的内容,不得附带提出其他议题对需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各部门(单位)会前要通过面对面、协调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力戒形式主义。涉及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的,承办部门(单位)要事前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重点内容、关键内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提请常务会议审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坚持开门问策、倾听民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影响评估,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四、统筹做好时序安排。常务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下旬收集议题,上旬召开。各部门(单位)要前瞻谋划、科学安排,统筹计划、充分准备密切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对接沟通尽早提出审议请求为常务会审议留足必要的准备时间,严禁会前通过各种方式加塞议题分管副县长和议题承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不能到会的议题一般不提交当次会议审议提交当次常务会审议的议题截止时间(以县长签批时间为准)为会前3个工作日超过截止时间的县长明确批示须当次会议审议的以外均顺延至下一次常务会审议上会材料经县政府办秘书股审核通过后由承办部门(单位)自行负责校对印制并于会前3个工作日按规范县政府办公室印送上会的起草说明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确需详细说明议题相关内容的汇报时应当有简稿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切实严肃会议纪律。常务会上,议题由承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县长汇报不得无故安排其他同志汇报汇报时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严格执行“三不得”要求(不得照读原文不得擅自更改汇报内容、不得汇报与审议事项无关的内容)参会人员要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全面了解掌握议题涉及的内容事项,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做好发言和应答准备,不得敷衍了事。发表意见如与征求意见时本单位书面意见不一致,应现场说明原因。要进一步端正会风、严明会纪,请假须符合规定情形,不得有不假迟到早退、违规代会、随意走动、传递文件、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等影响会议质效的情况。因特殊原因需中途离会的,须报会议主持人同意。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会场录音、录像及将录音录像上传网络,不得随意发布常务会议议题讨论情况,不得将涉密议题材料带离会场。

六、强化议定事项落实。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由分管副县长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各)、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政策配套和协同攻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涉及多部门(单位)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常务会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按季度梳理汇总议定事项的进展落实情况,对落实进度缓慢、经多次催办无明显进展的进行重点督办和专题通报,确保政令畅通。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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