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受政府委托,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畜产品和政策性商品经营资格审定、质量监督和行业管理及有关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调运工作。
(四)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县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六)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和现代营销方式,发展社区性、综合性、便民性社区综合服务社,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等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七)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权,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八)积极参与供销合作社经济对外交流活动。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商业街27号
办公时间: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30-12:00;下午:14:3-17:3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18:0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7-2298160
负责人:陈明俊(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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