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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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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有利于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地方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和指导实施。

(三)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管理县内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指导其它部门办的学校和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草拟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经济活动和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办学收费进行执法监督。

(五)指导、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和发展教育事业的工作情况;督导、评估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确定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场)、图书室等专用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七)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与公安、政法部门共同做好维护校园及周围的稳定与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八)制定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招生计划;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招生录取工作;指导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水平考试的工作。

(九)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考核、聘任、培养培训和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引进、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

(十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

(十二)承办县委及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达扎寺镇曙光街109

办公时间:春季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7-2298372

传真号码:0837-2298372

负责人:王青娜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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