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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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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发展的政策。制定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工作技术规范、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服务资源配置。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承担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拟订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等任务。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承担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省、州、县干部医疗保健政策措施,承担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服务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中藏医药管理职责。代管群团组织县计生协会,并指导业务工作。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阿坝”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促进卫生健康资源向基层延伸。三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质量,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强化医疗、医保、医药的“三医”联动,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县生育政策,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含藏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销售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于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系统性安全隐患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监测结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对监测结果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对监管中发现需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加强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方面的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拟定实施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藏医药的扶持政策。指导中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促进中藏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快中藏医药产业化发展。

办公地址:若尔盖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地址:若尔盖县商业街。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备注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7-2298429

负责人:雍文周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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