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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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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自治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役的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建立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舆情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完成委、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扬彰显退役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办公地址: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商业街5

办公时间: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837-2293656

负责人:意希甲措(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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