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府办发〔2022〕27号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若尔盖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若尔盖县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若尔盖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健全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创造“畅、洁、绿、美、安”的公路通行环境,决定在全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路长制”是公路养护管理职责主体在路长上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公路(路段)开展综合协调管理的机制。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覆盖全县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全力打造“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通行环境。
2022年5月前,完善县、乡、村的路长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到2022年底,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面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农村公路管理责任有效落实,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广大群众对农村公路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一)机构建设。
1.分级设路长。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建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的路长制组织形式。总路长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道路长由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乡道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担任。
2.成立总路长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成立总路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的县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县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扶贫、文旅等相关部门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为成员,总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成立乡镇路长办公室,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乡镇路长办公室可与乡镇交通管理站合署办公。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和各部门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域实际,统筹安排综合治理工作,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
3.坚持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健全公路管理和执法机制,完善协调联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运行有序,推进“公路路长制”常态化长效化建设。
三、职责及工作机制
(一)明确职责。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县、乡、村道路长对责任道路具体负责的路长制责任体系。
1.路长职责
总路长: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落实、贯彻执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中央、部、省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发展政策,组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目标绩效考核和部门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
县道路长:对辖区县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研究、调度县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下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对责任道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乡道、村道路长:分别对乡、村道建、管、养、运及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负总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引导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乡道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村级路长的履职情况。
2.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办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协助总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制定路长工作规则、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完善路长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县道路长、县级有关部门及乡级路长办公室履职情况;定期向总路长汇报有关工作,督促指导乡级路长办公室工作。
乡级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总路长办公室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统筹协调乡镇范围内农村公路重大事项,督查考核村道路长履职情况。
(二)基本制度。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完善路长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办公会议制度,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办公室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年不得少于4次联席会议,分析总结当前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二是建立道路日常巡查制度,县、乡、村道路长应定期开展道路巡查,县道路长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乡村道路长巡查每月不少于3次。在汛期、恶劣天气等期间应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路面毁损、违规占道等问题现场协调解决或进行交办。三是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总路长办公室要组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常态化排查,特别是辖区内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通行客运班车等重点路段要建立基础台账,对排查、收集到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及时督促、限时治理。四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并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查路长及责任单位履职。
(三)健全管养队伍。配强两支管养队伍,保障路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县级公路养护机构、乡镇交管站、村级养护队”的养护管理队伍,构建专群结合的养护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设立公益岗位、群众分段义务养护、家庭承包有偿养护等方式开展日常养护。二是确保“县有路政员、乡有协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队伍,县道路政管理由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乡道路政协管员由乡镇交通管理站委派专职人员担任,村道护路员由村民委员会委派村组长担任,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按需依法依规设置乡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及警示标志。
(四)规范管理标准。一是日常保洁到位。路面及沿路两侧干净整洁,边沟涵洞洁净、排水顺畅,无暴露垃圾(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二是公路路况良好。路基、桥梁等基础设施状况较好,路面平整无明显破损,维修养护及时。三是附属设施完好。沿线公交、乡村客运候车亭及站牌完整美观无破损,安全设施、路灯照明、标示标牌完好适用,指路体系合理。四是绿化管理得当。沿线绿化无明显缺损、死株和虫害,树木、草坪修剪补种及时,绿化隔离带无圈占现象。五是秩序规范有序。开展“道乱占”整治,无违法占道、违规破路等现象,车辆通行有序。六是路域环境优美。道路建控区范围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第一视线环境舒适友好。
(五)强化管理流程。“路长制”实施巡查一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1.巡查:路长、分路长、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分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单位、乡镇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单位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严格督查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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