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府办发〔2022〕20号
各乡(镇)、场,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若尔盖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若尔盖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夯实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基础,及时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有力保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按照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阿环督察办发〔2021〕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导向,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方式,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全面覆盖”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模式,推行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提升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建设“一县两区三地五个若尔盖”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压紧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全面实行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确保生态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留隐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中央、省级、州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年度工作任务。
三、实施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原则,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的全面推进工作,生态环境局发挥统一协调作用,做好全县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沟通和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对口联动,扎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分工职责。
四、具体要求
(一)网格划定
按照州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要求,结合若尔盖县实际,以行政区域为主要划分依据,形成县人民政府为二级网格,各乡镇为三级网格,各行政村、社区为四级网格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逐级抓环保、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职责分工
1.二级网格(县人民政府)职责。负责二级网格划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任务,制定网格化监管方案,落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经费等;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生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危险废物处置、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破坏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组织本级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日常生态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接到的报告和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要及时查处;协助一级网格(州人民政府)完成本辖区重大生态环境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
2.三级网格(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四级网格的划定,配合二级网格全面排查网格内危险废物不当处置、工矿企业排污、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破坏等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相关信息;发挥辖区内乡镇生态环境属地监管作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本级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机构及环保网格监督员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挖山(林草地)取采矿(采砂、采石)、垃圾焚烧、噪声扰民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巡查、监督和制止,并及时向二级网格报告。
3.四级网格(各村、社)职责。负责对本级网格开展日常生态环境监管检查、巡查,组织本级环保网格监督员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毁山(林草地)挖矿(采砂、采石)、垃圾焚烧、噪声扰民等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破坏问题进行巡查、监督和制止,并及时向三级网格报告。对受理的生态环境举报或投诉进行初步了解和劝导,并及时上报三级网格。同时积极配合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三)工作要求
1.二级网格。成立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推进本级网格的相关工作。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年组织召开2次联席会议,每半年1次,研究部署本级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事宜;每年组织2次全县二、三、四级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对下级网格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每季度向一级网格报送工作简报2篇(时限:次季度首月3日前),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调度表1份(时限:次季度首月3日前)。负责每年年底县级党政同责考核中的网格化监管资料的收集报送;负责联席会议的会议纪要、监督检查情况等资料的规范存档。
2.三级网格。依托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乡镇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推进本级网格和监督指导四级网格的相关工作。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年组织召开4次工作会议,每季度1次,研究部署本级和四级网格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事宜;每月开展1次本级网格内的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全面排查巡查工作;每月开展1次对四级网格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每月向二级网格报送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台账1份,工作简报1份(时限:每月底);负责每年年底报送乡镇党政同责考核中的网格化监管资料报送;负责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的规范存档。
3.四级网格。以行政村村支书或村主任、社区主任为网格责任人,以村官或者兼职环保网格员为辅助,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网格责任人和环保网格员要至少每周开展1次对本级网格内的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建设项目违法排污、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垃圾焚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网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规范填写工作台账。
(四)健全机制
各级网格要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运行机制,确保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运转顺畅。
1.健全领导协调机制。二至三级网格要明确网格责任人和领导组织机构,加强本级网格的统筹领导、部署实施和协调力度和对下级网格的监督指导力度,保障工作落实落地。
2.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上级网格根据工作要求加强对下级网格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论,督促问题迅速整改。
3.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四川省2021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阿坝州2021年度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的规定,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并将评分结果作为干部升职晋级、部门(单位)创先评优的依据。
4.健全运转保障机制。县政府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生态环境监管网格与社会综合治理网格融合,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日常工作正常持续开展。
5.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保障网格化监管体系正常运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的部门、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坚决予以追究责任。
6.健全信息调度机制。每个网格要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要求的工作信息。三级网格每月向二级网格报送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台账;四级网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频次建立日常检查工作台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既是推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有力抓手,又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的重要考核内容。各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和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督指导。上级网格要加强对下级网格的监督和指导。要对下级网格的履职情况定期调度和抽查;对下级网格员逐级开展业务提升培训;对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失职渎职的坚决追究责任,确保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落实落地。
(三)加强考核评价。根据《阿坝州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要求,上级网格要加强对下级网格的履职情况严格考核打分,突出差异化,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评和部门、乡镇评优的依据。
(四)加强运行保障。各级网格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综合考虑、统筹推进,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五)加强信息调度。下级网格要按照网格履职要求的规定,定期向上级网格报送相关工作动态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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