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2023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若尔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若府办发〔202335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将《若尔盖县2023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若尔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若尔盖县2023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若尔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若尔盖县2023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指挥决策机构及其职责

2.1 若尔盖县地质灾害指挥部

2.1.1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常态组织体系

2.1.2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2.1.3专项工作组

2.2 乡(镇)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

2.3 县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3.1 突发地质灾害分级

3.1.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3.1.2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3.1.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1.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3.2 分级应对

3.3 响应分级

3.3.1一级响应

3.3.2二级响应

3.3.3三级响应

3.3.4响应级别调整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预防机制

4.2 预警制度

4.2.1信息收集与分析

4.2.2预警分级

4.2.3预警信息发布

4.2.4预警响应

5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送

5.2 先期处置

5.3 指挥部运行

5.3.1一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5.3.2二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5.3.3三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5.3.4其他情况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5.4 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5.5 应急信息发布

5.6 响应结束

6后期处置

6.1 调查评估

6.2 恢复重建

7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7.2 应急资金保障

7.3 应急物资保障

7.4 应急技术保障

7.5 通信与信息传递

7.6 宣传培训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 预案管理

8.2 预案宣传、培训与演练

8.3 预案更新

8.4 预案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县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川办法〔2022〕18号)、《阿坝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人为或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统一领导、分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决策机构及其职责

2.1若尔盖县地质灾害指挥部

为有效防治和处置地质灾害,成立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指挥部负责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常态组织体系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殊情况由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

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共青团若尔盖县委、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县旅游景区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分公司、各乡镇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2.1.2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实行工作专班实质化运行,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设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设办公室副主任2名,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1名分管领导兼任。

2.1.3专项工作组

县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与实际需要,临时成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根据响应等级分别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工作组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实行集中办公。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武警中队、事发地乡()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综合协调及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灾情、险情等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对接有关部门和事发地党委、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县指挥部会议、活动工作;负责县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抢险救援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共青团若尔盖县委、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大队、事发地乡()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人员搜救和应急抢险。负责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组织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人员搜救;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援;统筹涉及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和物资,协助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采取一定期限的应急处置措施避免人员二次伤亡,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技术支撑组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有关行业专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进行灾情、险情动态监测、预警预报、抢险救援方案制定等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开展地质灾害现场灾情、险情会商研判,提供必要的抢险救援指导;开展灾情、险情现场及周边隐患点排查巡查;指导开展灾害现场地质灾害应急监测;开展应急测绘数据支持工作;开展气象监测,做好气象风险预警;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开展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开展交通沿线、市政公用设施及周边应急排查与监测;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通信电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分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通信、电力运营企业抢修和维护因灾损坏的通信、电力设施,尽快恢复灾区通信、电力;调度应急通信、电力设备,做好抢险救援现场通讯、电力保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电力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应急车辆和交通保障,开展救援人员运送、现场安全、善后处理等,为现场与县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密切配合提供保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调查评估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成员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防震减灾局、事发地乡()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灾害体的应急调查,动态掌握灾情、险情;收集、分析相关信息,会同技术支撑组研究后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初步预测,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措施建议,汇总后报县指挥部;负责灾情、险情信息的收集、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开展灾情、险情调查和跟踪评估;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评估灾害损失;对灾后群众救助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武警中队、事发地乡()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发生地社会秩序稳定。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开展灾害现场指挥部、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避难和临时安置地等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群众安置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卫生健康局、共青团若尔盖县委、县防震减灾局、县武警中队,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发生地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疏散、转移和临时安置受灾人员;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安全;开辟紧急避难场所,设置集中安置点,调拨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吃饭、穿衣、饮用水、住宿等基本生活需求;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及志愿者安置受灾群众;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应急管理局、事发地乡()人民政府、事发地乡(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做好灾害发生地疾病防御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时间的发生;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援情况。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共青团若尔盖县委、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事发地乡()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组织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对灾区群众的防灾减灾、卫生防疫等方面科普宣传和安全提示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乡(镇)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

有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设地质灾害指挥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明确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在上级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2.3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和抢险救援行动新闻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负责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助指导一般突发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排查、核查;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编制完善《若尔盖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的储备、保障、调运等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牵头开展或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协调灾害发生地企业单位配合支持应急抢险,协助做好灾区通信组网、通信设施恢复、交通和物资保障等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开展危及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协助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学校疏散、转移学校师生、修复受损校舍、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学生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协调主管部门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开展灾害现场指挥部领导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遇险人员搜救,对遇难人员身份进行鉴定;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绩效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灾区现场监测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受灾构筑物损坏程度进行评估,提供经济损失情况;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可能影响构筑物的安全隐患;负责指导抢修和评估受损毁构筑物;负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工程建设区域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报送交通设施受损情况;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交通设施,确保公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水利设施建设过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水利系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危及文化旅游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做好游客疏散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各旅游景区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院等医疗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防止灾区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灾区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和精神、心理、卫生健康咨询服务,根据灾情需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协调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对一般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助编制完善《若尔盖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负责督促指导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申请、管理、分配受灾群众救助款物;负责县级物资的组织调配;负责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灾情险情调查评估和核实统计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协调移民迁建安置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灾区因灾致贫、返贫贫困群众的接待处理和管理;负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建立灾区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负责承担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动物疫情的监测,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爆发流行;及时开展灾后农业查灾、生产恢复和自救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开展灾情和抢险救援行动新闻宣传报道、现场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科普宣传等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共青团若尔盖县委:组织和协调志愿者队伍,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管控、救灾物资发放等服务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负责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报。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负责灾害发生地气象监测预报,为灾害的救援处置提供气象信息保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旅游景区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景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负责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整治;负责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游客的疏散转移安置和管控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紧急疏散、转移、安置灾民和灾情稳定后的灾民生活救济及恢复重建工作;管理、发放和使用救灾款物,

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大队:按照县地质灾害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参与人员搜救、隐患排除与抢险救灾。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电力公司:负责电力设施周边隐患点的排查防治工作,确保电力供应畅通;负责恢复受到破坏的电力设施,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县铁塔分公司负责所属通讯设施、设备的抢险、抢通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恢复灾区通讯,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本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指挥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负责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3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3.1突发地质灾害分级

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4个等级。

3.1.1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一级)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3.1.2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3.1.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3.1.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3.2分级应对

县级层面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2.1一级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县级地质灾害一级响应:

(1)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2)巨灾大难诱发的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大的次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一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县指挥部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3.2.2二级响应

(1)发生大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2)巨灾大难诱发的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的次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二级响应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指挥长同意,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3.2.3三级响应

(1)发生超出事发地乡(镇)应对能力的中型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2)发生地质灾害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中型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

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指挥长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县级层面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启动响应和响应级别。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设置本级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原则上应满足逐级提升响应、分级承担任务的总体要求。

3.2.4响应级别调整

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调整响应级别建议,并参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报批后,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防机制

4.1.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及时修编,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本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防灾责任人。

4.1.2群测群防

为提高乡(镇)、村及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各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群众,每个隐患点落1名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防御预案表”“避险明白卡”“防灾明白卡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

4.1.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严格落实三查制度,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的作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县自然资源局和相关单位要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避险路线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及时转移避让或采取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4.1.4驻守技术支撑

县自然资源局要求落实汛期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协助开展隐患排查、预案编制、群众转移安置、培训演练、应急调查与监测等工作,有效增强防灾力量。

4.1.5综合治理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的规模及威胁状况,分轻重缓急,采取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等分类处置措施,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地质灾害威胁。

4.1.6督导检查

地质灾害指挥机构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预案编制、培训演练、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推动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4.2预警制度

4.2.1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要及时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发展预测,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数据库,共享资源。

4.2.2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黄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

橙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

红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

4.2.3预警信息发布

县自然资源局和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预警结果应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可不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风险等级等。

4.2.4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相关防灾责任人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工作卡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1)四级(蓝色)预警响应

预警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相关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2)三级(黄色)预警响应

在四级响应基础上,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降雨预报及降雨实况,会商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适时加密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检查防灾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加密房前屋后斜坡、靠山靠崖、沟口等危险地段巡查与监测;做好监测预警和预警信息发布;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作好隐患点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准备,必要时,组织指导隐患风险严重区域受威胁人员果断提前转移避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3)二级(橙色)预警响应

在三级响应基础上,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密巡查、排查、监测;滚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加强短时预警预报;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适时组织隐患点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并做好人员安置和管控;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做好待命准备。

(4)一级(红色)预警响应

在二级响应基础上,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及地质灾害隐患点24小时巡查、监测、预警;实时加强雨情、灾险情收集研判;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受威胁人员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必要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做好避险疏散人员的安置和管控。

(5)预警转换和结束

预警响应级别可视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灾险情监测况确定或逐步升()级。超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预警响应结束。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送

5.1.1报告流程及时限

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向当地群众示警,同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报告情况。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将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向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局报告,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当发生有人伤亡的地质灾害时,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分别及时向委、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告,并在事发1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委、政府对报告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5.1.2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的内容应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数及财产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5.2先期处置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干部群众避险转移、自救互救,迅速采取排险措施,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避险转移,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并按规定做好情况报告。

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迅速调度了解灾情形势,提出启动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支援力量进入预备状态。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并通报指挥部办公室。

5.3指挥部运行

5.3.1一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委领导下,政府实时以指挥部为基础的扩大响应,成立若尔盖县XX·XX(日期)XX(地名)XX(地质灾害类型)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长任总指挥,政府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并兼任有关工作组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应急行动主要有:

(1)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委、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视情请求政府和级有关部门给予援助。

(2)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其他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迅速召开抢险救灾指挥部会议。会议宣布启动一级响应决定,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发展趋势、抢险救援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其他领导靠前指挥,实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区域现场督导。

(4)抢险救灾指挥部组建后方协调中心,由1名副总指挥牵头负责。有关成员单位派联络员集中办公,负责联络协调、处理与本单位有关的工作。

(5)抢险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抢险救灾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一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应急处置简报,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报道。

5.3.2二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委、政府领导下,指挥部负责从常态组织体系中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受灾)党委、政府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政府分管副长任指挥长,相关成员单位及受灾)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和相关工作组组长。

应急行动主要有:

(1)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向委、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挥长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迅速召开抢险救灾指挥部会议。会议宣布启动二级响应决定,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发展趋势、抢险救援需求,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指挥长或指挥长安排常务副指挥长靠前指挥,实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区域现场督导。

(4)抢险救灾指挥部相关工作组迅速到位,牵头单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抢险救灾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二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制应急处置工作简报,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有关工作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报道。

5.3.3三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指挥部视情从常态组织体系中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受灾)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对处置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其指挥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应急行动主要有:

(1)指挥部副指挥长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召开会议,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发展趋势、抢险救援需求。会议宣布启动三级响应决定,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向委、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灾区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部对外发布启动三级响应决定,组织编写应急处置工作简报,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有关工作组和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媒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报道。

5.3.4其他情况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

级层面未启动响应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其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应对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意见处置工作。

应急行动主要有:

(1)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调度了解灾情信息,发展趋势,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

(2)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迅速指导当地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灾区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受灾)请求,组织协调向灾区提供相关支持。

5.4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5.4.1开展人员搜救

立即组织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挖掘机、铲车、千斤顶等救援准备,开展被困或失联人员搜救。现场救援队伍加强协调和配合,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确保自身防护安全。

5.4.2抢修基础设施

抢险因灾损毁的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员运输需要。抢险供电、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生活需要和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5.4.3组织避险转移

指导事发地(镇)人民政府按照群测群防有关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危除险措施,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4.4开展医疗救治

迅速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车辆物资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及时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

5.4.5加强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加强开展灾区气象条件和天气趋势预测预报,动态发布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5.4.6开展灾险情监测与预判

组织专业队伍及专家指导开展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和监测预警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会商研判灾险情及发展趋势,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5.4.7开展灾险情调查评估与报送

开展灾险情详细调查,对灾区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汇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送灾险情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4.8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结合灾险情评估和趋势研判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专业技术队伍采取一定期限的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措施,延缓灾害发展进程,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防止造成二次伤亡。

5.4.9安置受灾群众

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集中安置点,对安置场所进行地震、洪灾、地质灾害等灾害风险评估,确保安置场所安全;组织和调运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等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发生。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临时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5.4.10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灾区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做好社会治安风险监测、矛盾纠纷化解,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4.11做好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

统筹做好灾险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新闻报道工作。加强舆论应对和引导,依法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

5.5应急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指挥部应当按照权限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突发地质灾害和应急抢险救援相关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地点、发生原因、严重程度、损害情况、影响范围、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等。

委、政府的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大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信息等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在级媒体以上公开报道的稿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成因、性质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应急管理局负责审核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情况。涉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由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商有关部门共同审核。

各地应健全地质灾害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对接,及时、准确、规范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于链发性灾害,在定性前应使用自然灾害”“暴雨灾害等中性词语宣传报道,避免因灾害信息前后矛盾引发公众质疑和舆情。

5.6响应结束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州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宣布终止响应,应急救援阶段转入恢复重建阶段。

6后期处置

6.1调查评估

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参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查清事件的起因和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按程序报送政府及地质灾害指挥部。一般突发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

6.2恢复重建

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做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并根据灾害损失实际,由发展和改革牵头,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等相关部门配合编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根据部门职责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由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及县级各部门建立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等组成。县、乡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应加强本级队伍建设和管理,为专业队伍配置生命探测、土石方清理、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并加强培训,实现精准救援和快速处置。

7.2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处置经费纳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发生地质灾害时,财政部门应及时安排拨付相关资金。处置突发地质灾害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3应急物资保障

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须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7.4应急技术保障

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方法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及时更新,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气象预报预警等相关理论研究,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7.5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的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和网络技术,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7.6宣传培训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大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8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县指挥部办公室参照《阿坝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2修订)》负责编制完善本预案,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乡(镇)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应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辖区机关站所、村两委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有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印发实施。

8.2预案宣传、培训与演练

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主汛期前组织开展1次演练。

8.3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修订、完善、备案、审评或更新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8.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若尔盖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若尔盖县地质灾害总体较为稳定,农区山体稳定性低,不良地质活动较多,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率较高。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处,其中威胁交通10处、威胁农户50处(铁布镇14处、降扎乡11处、占哇乡9处、红星镇2处、阿西镇2处、巴西镇4处、求吉乡6处、包座乡2处),按类型划分为滑坡36处、泥石流12处、崩塌2处。威胁户数526户,威胁人数8134人,威胁财产20683万元

二、诱发地质灾害因素

我县地质灾害致灾因素主要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我县农区山高坡陡,地层岩石破碎,不稳定斜坡、松散堆积层、高危岩体和地震形成的碎屑物等是引发各类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自然因素。此外,降雨空间和时间分布不均等自然因素也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我县位于松潘甘孜褶皱系阿尼玛卿褶皱带北部、秦岭褶皱系西秦岭褶皱带南部和东摩天岭褶皱带的三角地块,辖区内出露地层较全,包括前志留系、志留系、泥盆系、石炭系、二迭系、三迭系侏罗系、白垩系、第四系均有出露,地质构造较复杂。其次受玛曲玛庆断裂带、龙日坝断裂带、白龙江断裂带、塔藏断裂带影响以及地质岩性、地质结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我县地质灾害发育频繁,防灾形式严峻

四、地质灾害防灾重点

经过几年巡排查结果,结合有关资料综合分析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为降扎乡、占哇乡、铁布镇、阿西镇、巴西镇、包座乡、求吉乡、红星镇境内灾害点类型为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为唐克镇、辖曼镇、麦溪乡、嫩哇乡、白河牧场境内。

五、防治对策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乡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掌握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新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力争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一)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县各乡、各部门要履职到位、担当作为。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总要求,切实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分层分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加大监测力度,抓细隐患排查。各乡要加强汛前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校核其危险性和发展趋势,推动隐患排查动态化,重点放在泥石流沟口、堆积扇、靠山靠崖、旅游景点、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安置点、学校、医院、在建工程、临时工棚、镇和人口密集区。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逐一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员和各项制度。

(三)完善防灾预案,落实预防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危险点防御预案表(即“两卡一表”)。严格落实主汛期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A、B值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段,已有险情征兆的山地灾害点,必须落实专人测,做好动态巡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对避灾地点、疏散路线、报警信号等提前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

(四)做实应急演练,提高防灾避险能力。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开展地质灾害逐点应急演练,让群众清楚“避险牵头人是谁”“预警信号是什么”“撤离路线怎么走”“避险场所在哪里”,通过应急演练提高群众快速反应能力、决策应对能力及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防灾避灾能力。同时健全县、乡、村、组、点五级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增强乡村干部及监测人员的责任心,增强灾害点受威胁群众隐患意识、风险意识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增强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自觉性,确保灾害来临时跑得快、方向对、人员全、安得稳。

(五)抓好宣传引导,提升危险安防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重要要求,统筹网上网下、大事小事,广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引导。积极发挥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载体作用,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电话+微信、“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方式,深入在建工程、乡村、学校、寺庙等开展警示宣传活动,让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应急反应力。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值守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等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完善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实行带班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力量对重点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巡排查,对灾害发展趋势做到心中有数,落实好各隐患点的预防措施,做好抗灾应急准备工作。灾情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保以乡镇、村领导及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抗灾队伍能及时投入抢险工作,尽快恢复电力、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当地质灾害来临时,变被动为主动

)加强环境治理,防止人为致灾。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荒、砍伐树木、开山炸石、开矿以及在河道内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对已进行治理的地段要采取排导、拦挡、护岸和排水等工程进行疏导。严禁未经批准非法采挖,坚决制止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行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采取封山育林、人造水土保持林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流域内生态环境,减少地质灾害发生,降低危害程度。

)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交通、水务等部门要加强横向联系,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川府办函2012121号)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部门合作和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防灾合力,确保信息畅通,以便适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灾情,为制定辖区内地质灾害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准确依据。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违规建设、采矿等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或已经发现的自然作用形成的山地灾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让,或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而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或者没有履行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山地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有灾不报、虚报、瞒报,影响抢险救灾工作,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若尔盖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名单如下:

扎玛泽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尚    应急管理局局长

  员: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桑    团县委书记

          代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

          王青娜姆  县教育局局长

          意希甲措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局长

          黄      县公安局副局长

          豆    县民政局局长

          叶      县财政局局长

          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供    县水务局局长

          李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何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罗让甲措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兰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桑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沈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邱    县气象局局长

          刘      县旅游景区管理局局长

          曾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卢      县武警中队队长

          周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向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林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邓怀    县电力公司总经理

                县铁塔公司总经理

          杨    铁布镇人民政府镇长

                巴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阿西镇人民政府镇长

          本    红星镇人民政府镇长

          俄尖泽仁  占哇乡人民政府乡长

          登真恩召  求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列周甲措  包座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      降扎乡人民政府乡长

地质灾害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37-2291576)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和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县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起草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在汛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值班电话:2291576);承担县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和抢险救援行动新闻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负责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开展灾情和抢险救援行动新闻宣传报道、现场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科普宣传等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共青团若尔盖县委:组织和协调志愿者队伍,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管控、救灾物资发放等服务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的储备、保障、调运等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牵头开展或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协调灾害发生地企业单位配合支持应急抢险,协助做好灾区通信组网、通信设施恢复、交通和物资保障等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开展危及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协助指导、督促和帮助灾区学校疏散、转移学校师生、修复受损校舍、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学生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做好动物疫情的监测,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爆发流行;及时开展灾后农业查灾、生产恢复和自救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协调主管部门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指导开展灾害现场指挥部领导安全保卫工作;协助遇险人员搜救,对遇难人员身份进行鉴定;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紧急疏散、转移、安置灾民和灾情稳定后的灾民生活救济及恢复重建工作;管理、发放和使用救灾款物,

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绩效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助指导一般突发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排查、核查;负责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编制完善《若尔盖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受灾构筑物损坏程度进行评估,提供经济损失情况;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可能影响构筑物的安全隐患;负责指导抢修和评估受损毁构筑物;负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工程建设区域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报送交通设施受损情况;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交通设施,确保公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水利设施建设过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负责水利系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协调危及文化旅游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做好游客疏散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各旅游景区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院等医疗机构周边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防止灾区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灾区群众提供医疗保障和精神、心理、卫生健康咨询服务,根据灾情需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协调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对一般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助编制完善《若尔盖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负责督促指导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申请、管理、分配受灾群众救助款物;负责县级物资的组织调配;负责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灾情险情调查评估和核实统计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协调移民迁建安置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灾区因灾致贫、返贫贫困群众的接待处理和管理;负责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建立灾区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负责承担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扑火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县地质灾害指挥部统一部署安排,参与人员搜救、隐患排除与抢险救灾。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负责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报。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对灾区现场监测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次生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协调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负责灾害发生地气象监测预报,为灾害的救援处置提供气象信息保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旅游景区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景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协助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负责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整治;负责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游客的疏散转移安置和管控工作。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县铁塔分公司:负责所属通讯设施、设备的抢险、抢通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恢复灾区通讯,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县电力公司:负责电力设施周边隐患点的排查防治工作,确保电力供应畅通;负责恢复受到破坏的电力设施,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各乡镇: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辖区内隐患点的排查、避让、宣传、培训、演练、群测群防、预警预报及抢险救灾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