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6年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9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多子女家庭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面临的“接送难”“奔波苦”等现实困难,降低家庭教育成本与时间成本。现将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系统第四顺位中新增“长幼随学”招生,一是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其兄(姐)已在拟就读学校就读(小学就读一至五年级,初中就读初一、初二年级)的同一家庭子女(同一户籍家庭),即“弟弟妹妹”随“哥哥姐姐”入学。二是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同一户籍家庭)。参加长幼随学报名的家长,需先到拟报名学校领取《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填报后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作为佐证资料在报名系统中上传。
资料清单:
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申请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若尔盖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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