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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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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的背景

为加强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理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政府公共管理的关系,保障县级机关履行职能工作需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的依据

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同意,印发《若尔盖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7个章节56项条款,相关内容如下

一是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规定,按照集中统一、分类分级原则,加强对本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查、批准重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二是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履行岗位责任,按照规程合理使用、管理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

三是资产需要维修、保养、调剂、更新、报废的,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应及时提出;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形成的收入,由财政部门规定具体管理办法。

四是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五是由于资产使用人、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资产毁损、灭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该实施办法自2023年5月17日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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