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若府发
  •  索 引 号:
  • 公文种类: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2023-09-04
  • 成文日期:
  •  有 效 性: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若尔盖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若府发〔202320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十五届若尔盖县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若尔盖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

2023年74日

若尔盖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促进农业节约用水,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农民参与农业水价改革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发〔2021〕2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和〈四川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7〕180号)和《阿坝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试行)><阿坝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阿州财农〔2021〕87)号)等制度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若尔盖县农田灌溉面积内具备计量收费条件的区域。

第三条按照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精准补贴机制。

第四条农业供水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用水定额按照《四川省用水定额》(川府函[2021]8号)执行,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区域农业种植结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补贴标准。为提高农民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实行农业水价改革农户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给予财政补贴,精准补贴按照定额内实际用水量进行补贴,每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量补贴0.05元/立方米农业水价调整至全成本水平且灌溉用水量小于等于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的农户,享有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

第六条补贴对象。为农业水价改革后的农户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用水量超定额的不享受补贴,利用地下水灌溉的暂不给予补贴

第七条 补贴方式。每年灌溉周期结束后,由农户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管护主体单位提出申请,附具农业水价调整、作物种植面积、用水定额、用水量、水费缴纳、开设精准补贴银行账户等材料。由各行政村汇总整理核实,提请各镇审核通过后,上报水务局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年度发放节水奖励资金到农户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第八条 精准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主要来源由申请财政资金、水资源费、向农户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收取的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入、水权转让收入及接受社会资助。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关于《若尔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起草情况说明的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