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若府办发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若府办发〔202120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要求,切实解决基层盖章繁琐、多头跑路等问题,现就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印章名称

启用“若尔盖县包座乡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达扎寺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求吉乡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阿西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1)、若尔盖县阿西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2)、若尔盖县唐克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辖曼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巴西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1)、若尔盖县巴西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2)、若尔盖县嫩哇乡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麦溪乡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红星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降扎乡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占哇乡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若尔盖县铁布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1)、若尔盖县铁布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2)、若尔盖县铁布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3)”,保留设置有便民服务站的乡镇实行编号管理,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原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专用章同时作废。

二、统一适用范围

“审批服务专用章”启用后,在办理便民服务事项中与各乡镇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可替换各乡镇涉及办理社保、残联、卫健等高频事项的专用业务章及证明章,通过多枚印章整合,逐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除因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外,各部门不得要求乡镇另行出具加盖政府印章的文书、证照或批文等。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