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政府部门

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8-21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节约用水政策,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贯彻国家用水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参与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水土保持论证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按照管理权限,编制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行业工程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河道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行洪论证的编制、初审和转报工作;负责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四)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指导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七)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或部门间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八)负责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担河长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河长制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承担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河长制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河湖管理保护。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在水旱灾害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与县应急管理局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必要时,县水务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2.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公路(不含乡道、村道)沿线危及交通设施和通行安全的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做好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洪涝灾害的防治防洪排涝设施与工程的建设、修复工作。

办公地点: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商业街69号。

办公时间: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837-2298127

负责人:本得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