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政府党组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和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外事和港澳工作决策部署,指导全县外事和港澳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外事和港澳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政策研究和督促指导。负责制定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外事和港澳工作规划以及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有序开展重大对外交流活动;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管理人民防空行政管理工作;
(八)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九)负责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拟定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等管理办法,管理县直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制定服务标准;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指导办公室机关廉政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服务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十三)代管县政府驻外地办事机构;
(十四)督查督办各部门、各乡镇对县政府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若尔盖县达扎寺镇商业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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