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落实防汛减灾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工地营地汛期洪涝地质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开展工程建设工地(营地)风险评估行动。
二、起草目的
凉山州金阳县突发泥石流灾害,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三、主要内容
全县范围内各类施工企业、在建工程工地(营地)。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尚未竣工验收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和弃土场区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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