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府办发〔2023〕70号
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8月21日,凉山州金阳县突发泥石流灾害,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防汛减灾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工地营地汛期洪涝地质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开展工程建设工地(营地)风险评估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一、评估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类施工企业、在建工程工地(营地)。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尚未竣工验收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和弃土场区等场所。
二、责任主体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在建工程工地(营地)、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在建工程工地(营地),督促施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各项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扎实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筑牢工程建设工地营地安全防线。
(二)建立健全机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工地(营地)防汛减灾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现场移交反馈,按相关规定及时约谈、提醒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跟踪监督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或问题重点调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在全面摸清辖区内工程建设工地(营地)现状的情况下,适时更新和动态调整工程建设工地(营地)相关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确保不留空档。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在9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各类施工企业、在建工程工地(营地)的风险评估工作,经评估发现风险隐患的,及时将风险评估报告通过方正公文系统报送至属地乡镇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