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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村医养老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起草情况说明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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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备等2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两改组〔2021〕2号)和省、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74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健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卫发〔2019〕45号)精神,按照《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解决村医养老保障指导意见的通知(阿州卫健发〔2021〕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若尔盖县解决村医养老保障的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办法起草背景

根据《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阿坝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解决村医养老保障指导意见的通知》(阿州卫健发〔2021〕45号)相关要求,借鉴周边县的管理办法,结合我县村医养老保障工作情况制定若尔盖县解决村医养老保障的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若尔盖县关于解决村医养老保障的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了目标任务,坚持对在岗和离岗村医分类处理,在岗村医108人(其中60周岁以上23人、45-60周岁23人,45周岁以下62人),离岗村医初步摸底数122人;坚持政府引导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在2022年12月前完成解决村医养老保障第三部分是重点工作。一是老年离岗村医,补助对象在我县农村实际从事村医工作满5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村医。年限认定凡在原村合作医疗站或村卫生室从事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计算累计服务年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补助标准从事村医服务年限满5年,10年以下,按照150元/年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从事村医服务10年以上,原则上以1500元/人为基数,超过10年后服务年限每增加1年,增加补助120元。补助按年发放,直至死亡。二是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根据我县乡村医生年龄结构按三个年龄段来给予补助。第一个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申请退出,退出后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退出后享受老年村医养老生活补助待遇,补助方式按(老年村医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规定执行。第二个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在职村医生继续从事村医生工作,年满60周岁后可以申请退出。给予养老生活补助,补助方式按(老年村医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规定执行。第三个未满45周岁的在职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给予3000元/年的养老保险补助,基础上个人自愿自费提高档次购买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申请退出,退出后由养老保险机构发放养老金。第四部分是确保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提出的3条保障措施。老年村医养老生活补助所需经费初步预算42.4万元(其中超过60周岁后服务岗位的村医39人,所需经费2.304万元,建议服务年限计入养老待遇),由县财政纳入卫健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在岗村医参加养老保险补助初步预算25.5万元,经费从高海拔村卫生室补助资金中划出16.5万元用于支持参保补助,其余部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下沉村级补助资金中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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