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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若尔盖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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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府发〔202286

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若尔盖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尔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7

若尔盖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若尔盖县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坝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阿坝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若尔盖县境内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除治工作。当出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

2.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

3.当首次发现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

4.有关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爆发重大危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

成立若尔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县内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协调境内发生重大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研究部署重大生物灾害处置过程中的问题等。县林业和草原局设立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纪委监察委:对救灾人员、物资、资金使用等情况全面实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县委网信办:收集、跟踪舆情,负责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县科学技术协会:提供专家支持;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除治的科学攻关;组织开展跨区域科研合作与交流。

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除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投资计划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划要求,积极支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按调拨指令负责实施应急救灾物资的调拨。

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县林业和草原局:若尔盖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分别设立动物疫情事件和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监测和预报;检疫检验、快速反应和除害处理等具体事宜,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传出。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及防治经费,监督防控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县公安局:指导疫情发生区域公安机关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封锁。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交通运输企业保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的运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的建筑施工企业积极主动向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有关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处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林草主管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进行检疫检查,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必要时依法关闭疫区植物产品市场。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督促县境内花湖、黄河九曲第一湾等风景名胜区统一部署,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工作。

若尔盖生态环境局:负责疫情发生后,水、气、土壤环境应急监测。

电信若尔盖分公司移动若尔盖分公司联通若尔盖分公司:主动向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申报木质光缆、电缆绞盘质包装材料的检疫查验工作,积极配合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的检疫检查工作。电信、移动等通信部门要积极支持,确保应急联络畅通。

各乡(镇)、场县境内各乡镇,做好辖区内及外来涉木、制品(如电光缆盘锯、装修、景区木质栈道等)的监管、报备,各司其责,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县境内重大植物检疫应急预案事前、事中、事后相关工作事宜。

(三)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专家组

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专家组,由指挥部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聘请州内外森防、造林、环保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防体系

根据我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确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加强重大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心测报点的辐射作用,加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二)监测机构

县级林业病虫草鼠害防治检疫机构为重大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并派专人管护现场,实时监控。对于所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要及时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并由县林业和草原局上报州林草主管部门鉴定。

(三)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

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

(四)检疫管理

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制定相应的办法措施,严格封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同时,在积极开展引种前风险评估,开展隔离试种,并加强监管,防止疫情从境外传入(或再次传入)风险。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的响应经确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根据灾情需要和州重大植物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局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发生现场,检查督导疫区封锁,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发改、财政、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通讯等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

   2.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机构的响应按照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审批的应急处理操作规程。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检验,实施跟踪监测。检疫检查站设立后,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报告灾情除治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其他部门和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支持。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报告制度县林业和草原局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责任报告单位,森防专业技术人员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县林业和草原局报告。县林业和草原局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应在接到报告后5小时内上报州政府、州林草局。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义务,也有向上级林草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2.通报与信息发布经上级确定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地,县林业和草原局必须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省、县林草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接到通报的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经州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授权,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可以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

  (三)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和县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实施防治的意见。

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将指挥部专家组意见上报州级林草主管部门,并由上级部门审批确定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五、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指挥部专家组和有关人员评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县政府、州林草局报告。

(二)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县林业和草原局应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在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确保本预案启动时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二)经费保障

处置重大林业生物灾害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原则给予保障。

(三)物资储备

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重大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药剂、药械、油料、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

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以实施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

(四)机构和人员保障

县林业和草原局要根据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和预测预报网络。同时,要加强系统内为有关人才的培养、培训,建立一支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专业管理的高素质和技术人员队伍。

(五)监督与演练

根据专家的意见和不同时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危害情况及其潜在威胁,县林业和草原局定期对县境内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机构及队伍建设、物资及技术储备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分层次对专业技术人员和除治专业队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实战演练,提高应对重大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名词术语解释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指非本土的,属于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四川省补充林草检疫性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草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危险性大,对林草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在本国本地区尚未发生或虽有发生,但分布不广,正在大力扑灭性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重点预防区: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和经济价值,需特殊保护的区域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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